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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画报十周年回访,是否有回访十年来在那十一楼办公室进进出出、来来去去的实习生们?应该有那么一些实习生,会是编辑们印象深刻的。我所知的,大概有《rice》的王击凡、我那个胖子同学BS、已成为其中一员的阿迅。对于一本曾经充满感情的杂志,学生时代里能在那里实习几个月,也算是一件不落遗憾的事。
后来的一年多时间里,我还应邀给某小栏目每期供稿,虽然很微不足道,但它让我保持了对新奇世界的了解与观察,所以内心还是倍以感激的。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,我已将钟情转移至别处,没有再追买,甚至没有再追看每一期的选题。那当中,怀着一种怀疑与不理解,和念旧有关,也和新知相联。
最近一次翻阅城市画报,是这期“爱植物”。这一期的专题采访了种植物的人、画植物的人、护植物的人、爱植物的人,许多都是中国lifestyle杂志不曾也不会触碰的人物和题材,却被城画以极具美感与新意的方式呈现出来。
就在这前几天,何庆基老师和Ellen Pau等人办的那本《文化现场》把新周刊的封新城和城画的编辑总监刘琼雄的采访摆在了一起。作为香港的一本独立文化评论杂志,他们明显地给了新周刊更多的着墨,但对城市画报的形容却是非常精准到位的。题目《广州的狐步舞》明显取自上世纪30年代的海派文学代表作:穆時英《上海的狐步舞》。形神兼备的题目之下,文章这样开篇:
……香港有沒有像《城市畫報》這樣的雜誌不重要,可是香港的媒體有沒有如此怡然自得,忽爾跳脫忽爾嫺靜的態度,倒令人更關心。即便一個城市的氣質是集體構建的產物,與《新周刊》共生於廣州的《城市畫報》,是同一天空下的暴烈與溫柔。《新周刊》會用「狗日」來命名,剛拿上手的新一期《城市晝報》,封面上赫然是「幸福」兩字。
采访中,刘琼雄老师讲述了十年中城画的一些转折和改变,当中提及曾经被要求“中产”化的时期,也提及给记者的空间之大。这些都是我之前不知道或没想过的,我以前只觉得别人“乐活”的专题都做了一轮了你才来出会不会太晚啊?此刻我突然领悟到城画的一种民族志式的手法,那是需要时间与积淀,而不能一昧求新求快的。就如植物,是不能揠苗助长的。我相信如主编李晖在刊首语中所说的:城市画报是偏植物气质的杂志。(虽然我还是觉得米帅和轿车广告的机油味与植物的主题格格不入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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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日常布滿一堆工作……
我想過寫偽主編日誌的,大標題是《像做時尚一樣做親子》,哈哈。
写一下我的08华语音乐一十之选。很明显的,纯粹个人口味。
林宥嘉《神秘嘉宾》
谢安琪《Binary》
五月天《后青春期的诗》
声音碎片《把光芒洒向更开阔的地方》
陈升《美丽的邂逅》
AT 17《Over the Rainbow Vol.2》
十三乐团《马脸水手的夏天》
陈奕迅《不想放手》
万芳《万芳的房间剧场》
旅行团《来福胶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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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UJI店闲逛的时候,XIXI同学建议拿空白纸本子写诗。我没有理会,径自挑了薄薄的黑皮单行本,10元埋单。
诗句是多么复杂而艰难的构造,我认定眼下的自己是没有这样的笔力和心力的了。只不过自从搬家油麻地之后,我的而且确一再地闪过这样的念头,写诗的念头。我认为这和车水马龙的弥敦道有关。那亿万分贝的噪音能用一个关窗的动作瞬间骤降,但却不能完全隔绝。于是一个虚虚实实的空洞仿佛形成,配合冷气的运转,诱发幻听与耳鸣、胡思与乱想。所以除了不停哼唱洪卓立的《弥敦道》之外,会萌发一些意象或词汇,企图拼凑一组深邃的情感内涵。但好几个四字成语,临睡前印象深刻抱定不忘的决心,醒来还是不翼而飞。昏沉沉的状态是创作者的最佳状态吗?作罢也罢。
另一点是,我想我会很容易弄脏一本“图画本”。没有规矩地乱写乱画,却不待见邋遢的构图见坏就撕,最后本子不成本型,落得扔进垃圾桶的凄凉下场。这种看不下去的场面,最好避免。
所以,还是要一本单行本,不写诗,用来摘录金句也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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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我第一次做一个粉丝,第一次去签名会。从前做校园电台,或在媒体实习,见过访过若干艺人,就算碰上比较喜欢的,也都是冷静以对,专业为先,渐渐也就觉得见明星没什么,更不在乎一个签名一次握手,欣赏他们的作品就好了。
所以第一次做一个粉丝,第一次去签名会,我的内心虚设了很多借口:啊,其实我只是顺便出来办事;啊,刚好会经过我一直想去的那家肠粉店。于是肠粉店奉送一碗闭门羹作谴责,花50元尝一客“锦卤云吞”的鲜也吃得酸溜溜的。只好放下筷子,在餐台上为礼物写了祝语:生于星舞台,死在音乐海。

是的,我是来送礼物的:黄伟文的新书《生于天桥底》。我不断地强调我只是为了送礼物而不是为了签名。到达唱片铺,里三层外三层的人龙成群结伴地,让我始料不及。我独个儿安静站在了队伍中。我看到前面一位的女生手里除了CD,还拿了林夕的新书《原来你非不快乐》。我又暗想,一定是我这本比较讨喜,因为它充满爆笑,而据说夕爷那本尽是闷到绝的佛偈佛理。
排队的时间有些漫长,我掏出杂志翻看。翻到第二篇文章猛然看到这样一个标题:病态作为一个艺术境界的可能性。文章讲的是日本艺术家草间弥生用创作自己幻觉病的事。一早就觉得《病态》MV里的奇思妙想充满草间阿姨和Kubrick的风味,没想到就这样连接上。我撕下那一页标题,准备一并送出去。

离签名台越来越近,已经看到真人就坐在那里,脚竟然有些发抖。这种感觉大概只有当年近距离见到林夕时有过。当我走过去,几秒钟的时间里,我有不好的预感,因为前面女生的林夕好像没能送出去,但已来不及反应,走上前去,问:“能送礼物吗?”胖胖工作人员拒绝了我,我的目光对着她显露出恨意,眼睛却忘了看我要送礼的那个人。反倒他一句“谢谢”把我拉回,然后用他的左手倒钩着握了一下我的右手,松开,然后拿回礼物和签好名的唱片被指挥离开。一切只得几秒钟的时间。
就这样,我第一次做了一个粉丝,第一次去了签名会。
后记:
后来心想,大概坐飞机回台湾行李不能过重所以一律不收礼物吧。可看到新闻片段有人送什么水晶咪,顿时非常心有不甘。作为一个读传媒的人,我真应该主动去找记者,他们大概会愿意写“粉丝送Wyman书”的新闻,如果找上那个送林夕的女生,就更有新闻点了。聊以安慰的是,在以下片段的2分25秒,yoga有提到他瞄到了某些书,是只有在香港才买得到的。林宥嘉我跟你说,黄伟文这本真的很好看啊!
http://tw.youtube.com/watch?v=_HJcggbwyP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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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然发现,那个从校园青春片到商场争斗片的过程,就是所谓的长大。
一语成谶,毛骨悚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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